牙體技術所設置標準:面積、設備、人員一次看懂
簡短回答:要開牙體技術所,人員、場地和面積要同時符合《牙體技術所設置標準》。負責人要有足夠年資(牙體技術師執業滿 2 年、牙體技術生滿 5 年);場地要有獨立且明顯區隔的作業區,並備齊清洗、污物處理、吸塵、金屬與石膏研磨、通風防塵和採光照明等設施;總樓地板面積不能少於 20 平方公尺(約 6 坪)。如果和診所等其他醫事機構在同一個地址,雙方要各自有獨立出入口。
設置標準一張表看懂
這份標準只有 4 條,真正的要求都在第 3 條。把它拆開來看,可以分成人員、設施、面積與同址三類:
| 類別 | 標準要求 | 白話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人員 | 申請者要符合《牙體技術師法》第 18 條第 2 項的年資 | 牙體技術師要執行業務滿 2 年,牙體技術生要滿 5 年。年資從「領有證書並完成執業登記」之後算起;母法施行前就已經在執業的人,實際服務年資可以併計。 |
| 作業場所 | 要有獨立且明顯區隔的作業場所 | 工作區要獨立劃分出來,不能和其他用途混在一起。 |
| 成品區 | 要明顯劃分成品區 | 做好的成品要有固定、獨立的放置區。 |
| 設備 | 清洗設備、污物處理設備、吸塵設備、金屬研磨機、石膏研磨機 | 這五類是標準點名要有的設備。 |
| 環境設施 | 通風設備、防塵設備、採光照明設備 | 工作環境要有基本的通風、防塵與光線條件。 |
| 其他 | 足以執行業務的其他設備,以及保存業務紀錄的設施 | 除了上面點名的設備,要有能做完業務所需的工具,也要有放紀錄的地方。 |
| 面積 | 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20 平方公尺 | 約 6 坪,這是整份標準唯一的數字。 |
| 同址設立 | 與其他醫事機構同址時,各機構要有明顯區隔的獨立出入口 | 和診所共用一個地址可以,但出入口不能共用。 |
要留意:標準只規定了「要有」這些設施,沒有規定規格、台數或每個區域要多大,面積也只有下限。實際會怎麼認定,會在審查與履勘時決定,所以建議在簽約和裝修前,先向所在地的衛生局確認。
規劃場地時的 6 個實務提醒
以下是整理法規與申請流程後的建議,不是條文,供您規劃時對照。
- 簽租約前,先確認能不能取得「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」。申請開業時,施行細則要求附上這份文件(以及平面配置圖),如果空間的使用用途無法證明合法,後面都會卡住。
- 先把平面配置圖畫出來。圖上標清楚作業區、成品區、清洗與污物處理區、研磨區和出入口,履勘時可以直接對照現場。
- 粉塵區和成品區拉開距離。石膏和金屬研磨會產生粉塵,標準要求成品區要明顯劃分,動線上就要避免成品經過研磨區。
- 把 20 平方公尺當最低門檻,不是目標。要放得下工作台、設備、材料和暫放區;若之後想加掃描機、3D 列印機或燒結爐,要先預留位置與電力。
- 與診所同址時,出入口一開始就分開。事後再改隔間,成本比一開始規劃高很多。
- 預留業務紀錄的保存空間。設置標準要求要有保存紀錄的設施,而《牙體技術師法》第 26 條規定,業務紀錄與牙醫師開立的書面文件至少要保存 7 年。紙本需要櫃位;電子備份是否被接受,請向衛生局確認。
設置標準之外,還要一起看的規定
- 開業流程與申請文件:設置標準只管場地與人員,申請程序在施行細則,請看《牙體技術所開業流程》。
- 所名不能亂取:牙體技術所的名稱要經主管機關核准,詳見開業流程那一篇。
- 登記後的資料要正確:登記事項變更、停業或歇業,要在 30 日內報備,也可以用官方系統檢查對外顯示的資料,見《牙體技術所登記查詢》。
常見問題
牙技所最小要幾坪?
設置標準規定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20 平方公尺,換算大約 6 坪。這是下限,實際空間要看設備與人員。
牙體技術生可以開牙技所嗎?
可以,但年資要求比牙體技術師長:牙體技術師執業滿 2 年,牙體技術生執業滿 5 年才能申請。
牙技所可以和診所在同一個地址嗎?
可以。標準只要求同址設立時,雙方各有明顯區隔的獨立出入口。
設置標準有規定設備要幾台、要多大嗎?
沒有。標準只規定要有清洗、污物處理、吸塵、金屬與石膏研磨等設備,沒有數量與規格,面積也只有一個下限數字。
要先裝修好再申請嗎?
申請送出後,主管機關會派員履勘,確認符合規定後才發開業執照,所以場地與設施至少要在履勘前準備好。裝修的先後順序建議先和衛生局確認。
資料來源(查詢日期:2026-10-21)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牙體技術所設置標準(100 年 2 月 17 日發布)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牙體技術師法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牙體技術師法施行細則
本文是依上述法規整理的說明,不是法律意見。法規可能修正,實際申請請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所在地衛生局的說明為準。
